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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十大靠谱网投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实施细则

日期:2020-08-21 点击数: 来源:

全网十大靠谱网投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实施细则

全网十大靠谱网投【2020】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网十大靠谱网投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岗位特点,实事求是、规范合理、准确公正地进行业绩评价。

第四条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要以德为先、业务为要、发展为本。

第五条 坚持年度考核与任(聘)期考核相结合原则。年度考核重在督促检查,着重年度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任(聘)期考核重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全面总结评价。

第三章 方式与内容

第六条 全网十大靠谱网投只设教学实验技术类。经实验技术人员本人同意、学院批准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实行动态坐班制,每周不少于5天工作日坐班的小时数。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觉悟与政治素质、工作态度与工作纪律、实验服务与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方法研究与仪器功能开发、学习培训与理论总结、工作效果与满意度等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分总量要求和单项要求,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标准。

第八条 考核指标分7大类共100分,其中思想觉悟与政治素质10分、工作态度与工作纪律10分、实验服务与实验管理35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25分、方法研究与功能开发5分、学习培训与理论总结5分、工作效果与满意度10分。

第九条 基本合格总量最低要求为50分,合格总量最低要求为60分,基本合格与合格单项最低要求为思想觉悟与政治素质6分,工作态度与工作纪律6分,实验服务与实验管理21分,工作效果与满意度6分;优秀总量最低要求为90分,单项最低要求为思想觉悟与政治素质8分,工作态度与工作纪律8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初中级职务10分、副高级职务以上的15分,方法研究与功能开发副高级职务以上的3分,学习培训与理论总结3分,工作效果与满意度8分。

第十条 定性评价以组织鉴定和同事评议为主,定量评价依据本单位公布实施的量化考核指标进行。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工作于当年12月份进行;任(聘)考核期为3年,考核工作在任(聘)期结束前的2个月内进行。

第四章 组织与程序

第十二条 在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全网十大靠谱网投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档次。

第十四条 任(聘)期考核,在个人提交总结报告、提供分年度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材料证明基础上,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小组对其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考核,得出初步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校业务管理部门报学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十五条 公司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小组反馈该单位实验技术人员任(聘)期考核结果,同时公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将任(聘)期考核结果告知个人。

第十六条 实验技术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也可以提出申诉,具体办法和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执行。

第五章 结果与应用

第十七条 年度总分与单项分数不低于优秀最低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年度总分与单项分数未达到优秀最低要求、但不低于合格最低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总分与单项分数未达到合格最低要求、但不低于基本合格最低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年度总分或单项分数有低于基本合格最低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任(聘)期内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任(聘)期为优秀;任(聘)期内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可参加任(聘)期优秀评审。各“中层单位”任(聘)期考核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接受考核人员的15%。

任(聘)期内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但未达到优秀的,任(聘)期为合格;任(聘)期内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1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可参加任(聘)期合格评审。任(聘)期内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任(聘)期考核即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一)考核年度内考勤情况差,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不足30个工作日的,旷工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含)、不足15个工作日的,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考核年度内考勤情况极差,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的,旷工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6个月(含6个月,并按足月计算)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

(四)考核年度内新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五)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可依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六)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年度考核档次。

(七)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八)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技术人员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常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可正常晋升职务。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基本合格年度不计入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予晋升职务,该不合格年度不计入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

(四)年度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年度不计入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

(五)连续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低聘一级职务并降低相应的岗位等级;连续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予以解聘。

(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出国进修学习、岗位聘任等。连续3年或任(聘)期考核为优秀的,适当增加业绩津贴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全网十大靠谱网投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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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