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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6-05-0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为了维护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身健康水平,更好地投入到各项事业建设中,学校决定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检人员:

  2015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正式在编离退休教职工。(不包括由省卫生厅保健办安排体检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及自行安排体检的一院、二院、中日联谊医院、口腔医院职工。)

  二、体检时间:2016年5月10日—2016年12月10日。

  三、体检方式:

  1.本次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统一负责,各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2.原则上可就近在所属校区医院体检,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校区医院体检。

  3.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与校医院体检中心沟通安排具体体检事项,上报本单位参检人员登记表(《公司2016年教职工健康体检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见附件1);体检前一周领取体检导引单;体检结束一周内领取体检报告。在职职工由所在学院(处室、研究所)负责,离退休职工由所在校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

  4.校医院体检中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心校区:联系人 张晓芳,电话 85167477,邮箱xfzhang@jlu.edu.cn;

  南岭校区:联系人 王智群,电话 85095845—802,邮箱nlyy@jlu.edu.cn;

  南湖校区:联系人 王晓晖,电话 85151308,邮箱nhxyy@jlu.edu.cn;

  朝阳校区:联系人 吕红君,电话 88502339,邮箱xiulan@jlu.edu.cn;

  和平校区:联系人 任艳蕾,电话87836670,邮箱734363556@qq.com。

  四、体检标准

  1.学校按每人220元的标准作为基本体检项目费用。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由专家制定体检套餐,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套餐,套餐以外的项目也可以自由选择。凡超出公司2016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基本项目(套餐A)以外的费用,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可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2.为了使体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医疗保健管理,本着有效控制和节约经费支出的原则,确需外出体检的单位(即不在校医院体检),须由单位在体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医院主管经理审核签字,体检后提供体检人员名单(一式2份)和体检报告,经校医院审验后,予以申请报销。

  3.外出体检费达到转账起点(1000元)的,请到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

  五、体检项目

  本次基本体检项目套餐A(见附件2)。校医院在基本体检项目(套餐A)外,还制定了公司2016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套餐B、套餐C(见附件3),开展了肿瘤标志物、液基细胞、甲功八项、骨密度、性激素六项、外周血管检测等自费体检项目。

  六、温馨提示

  1.健康体检须知见附件4。

  2.校医院为每位参检人员提供免费营养早餐。

  3.为了给全校教职工提供优质的体检服务,整合后的校医院新成立了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环境焕然一新,设立了专门的体检区域,设计了合理的体检流程。完善了体检信息化系统,第一次实现了教职工体检后可以随时在网上查询个人的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异常者专家给予一对一免费咨询及体检报告的解读。增设了一批现代化设备,包括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系统、外周血管检测仪、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DR、彩色多普勒超声仪等。

  4.体检结束后校医院不仅为教职工提供精美的健康体检报告,还为教职工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体检后24小时即可通过登录校园网“校内办公—医疗卫生—医疗服务”,校医院网站(http://xyy.jlu.edu.cn/)的“健康体检—健康档案查询”栏目或直接登录校医院健康档案网址(http://59.72.105.216:8988/)查询本人的健康档案。

  5.公司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简介见附件5。

  6.此次体检工作是学校关心全体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希望各单位重视和珍惜健康体检机会,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教职工参加体检。

 

 

  附件1:公司2016年教职工健康体检人员登记表

  附件2:公司2016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基本项目(套餐A)

  附件3:公司校医院健康体检套餐(套餐B、套餐C)

  附件4:健康体检须知

  附件5:公司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简介

 

 

                             校医院 人社处 财务处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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