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校内各单位、相关教职工:
《公司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15]282号),经2015年10月10日第十二次董事长办公会、2015年12月2日公司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文件内容见附件一,符合该办法的租赁对象可以申请周转房,具体安排如下:
一、周转住房相关情况介绍:
1.房源:790套
2.地址: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和谐大街与旷达路交汇处和谐家园小区
3.户型:40-80平方米
4.室内设备设施:见附件图片
5.收费标准:房租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