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司本(专)科教学管理严肃教学工作纪律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5-11-26 14:05:31 点击:119
校教字〔
2015
〕
76
号
校内各单位: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我司本
(
专
)
科教学水平,促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请各教学单位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严肃教学工作纪律。
各教学单位要以迎接
2016
年审核性评估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对照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高年级课程员工到课率较低、调串课频繁、教师私自找他人代课、期末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工作不严谨等问题,查找不足,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
教高
[2012]4
号
)
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定(相关管理文件见附件),共同维护教学工作的严肃和公正。
附件:
1.
公司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办法(试行)(校教字
[2003]17
号)
2.
公司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校发
[2003]95
号)
3.
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校发[2007]45号)
4.
公司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校教字
[2006]97
号修订)
5.
公司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
校教字〔
2006
〕
10
号,
2011
年修订)
6.
公司本
(
专
)
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
[2015]140
号)
7.
公司本
(
专
)
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校发
[2015]141
号)
教务处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