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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4-17 点击数: 来源:



提交部门:工会   提交时间:2015-4-15 15:28:00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和《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幸福公司建设,缓解在职教职 工因病住院、患重大疾病及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负担,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提升教职工互助保障服务功能,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职工 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活动。

一、开展《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重要意义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具有非营利性、收费低、赔付及时、手续简单等多种特点,是工会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要求的重要工 作内容,是工会服务基层、服务教职工的平台和载体。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传承教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密切教职工与工会组织联系;又有利于进一 步健全和完善我司在职教职工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让教职工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保障,为学校建设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开展《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方法步骤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是校工会贯彻市总工会文件精神,开展教职工互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在 职教职工自愿参加,一年缴纳110元互助会费,能够同时享受到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三项互助保障待遇。其中,住院津贴保障待遇:职工住院期间,每 天可以领取50元住院津贴,累计最高领取9000元;重大疾病保障待遇:职工首次确诊患有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0元互助 金;意外伤害保障待遇:职工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死亡或残疾时,最高可以领取20,000元互助金,而且在住院期间发生上述意外伤害情况,最高可以领取 40000元互助金。在一个保障期限内职工最高能够获得60000元互助金,可以适应教职工更高层次的保障需要,进一步减轻患病教职工的经济压力,促进教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实现普惠制,为单位分忧,为教职工解难,使之成为帮助教职工缓解经济压力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具体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工会工作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基层工会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广泛宣传教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让每个教职工知晓互助保障活动的性质和内容,使广大教职工普遍地享有互助保障活动的关爱,形成互助友爱的和谐氛围。

3、各基层工会要在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同时,于5月22日前将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汇总后以校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校工会帮扶中心(会员会费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红军  柳 扬

联系电话:85168745

邮  箱:liuhongj@jlu.edu.cn

地  点:中心校区915室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88970714

长春市职工互助保险办联系人: 徐晓双



教育工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关于开展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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