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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公司校本应用专题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5-05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决策与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快完善我司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内涵发展,根据学校决定,发展规划处拟组织开展“2014年度公司校本应用专题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司校本应用专题项目研究”是学校立足自身实际和改革发展需要的理论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旨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政策建议和工作参考。研究应着眼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未来,针对我司战略规划、学术发展和制度建设以及学校当前改革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最终形成学校可资参考和应用的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报告和工作(规划)方案。项目论证要详细严谨,研究要密切结合学校实际,树立问题意识,突出针对性,体现战略性、规划性和对策性。项目成果要具有可行性和时效性。

    二、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完成时限

    1.项目类别:校本应用专题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列入公司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参照公司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方式进行。

    2.资助额度: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4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完成时限: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均为1年。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方式

    1.凡我司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以及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副处级以上管理干部均可申报。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由专职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该项目第二负责人必须为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副处级以上的管理干部;由管理干部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该项目第二负责人必须为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领域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

    4.未完成本年度以前的公司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申请人申报前应仔细阅读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并根据《2014年度公司校本应用专题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选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题目可自行拟定。

    6.发展规划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除应提交结项报告外,必须向学校提交经过调研的政策性建议或工作方案。建议或方案应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对学校决策具有重大的参考咨询意义。

    五、材料填写及报送

    1.项目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公司校本应用专题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按规定签名与盖章后,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0份)和电子版申请书报发展规划处。  

    2.项目研究起始时间按照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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