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4]7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神及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㈠申请人应为我司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到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㈡入选我司其他部门的青年教团队助计划人员,资助强度低于本培养阶段的,可申报本培养阶段人选。
二、选拔限额
学校每年选拔《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100人,根据各学部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部推荐限额如下:
㈠人文学部:15
㈡科会科学学部:6
㈢理学部:16
㈣工学部:13
㈤地学部:13
㈥信息学部:8
㈦白求恩医学部:22
㈧农学部:7
各学部应在学校分配的限额中,单独列出1至2个名额用于支持交叉学科青年教师成长。
三、资助金额
《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入选教师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3万元;入选教师为其他学部的,学校每人每年支持经费6万元。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专利申请、国内或国际学术交流等。
四、选拔程序
㈠个人申报
由青年教师本人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人选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审查。
㈡单位评议推荐
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填报《<公司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有序推荐人选。
㈢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中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
㈣学部拟定人选
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产生拟定人选。
㈤公示拟定人选
对各学部评议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㈥学校确定人选
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五、时间安排
㈠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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