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活动的通知
校教字〔2014〕 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学工作的主旋律,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巩固本科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是一项全面展示青年教师职业素养、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水平、教学艺术和教学效果的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和广泛动员,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学院初赛,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
2.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大赛学部复赛的名额,原则上按该单位符合条件青年教师总人数的10%确定名额。
3.学校根据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学院初赛、学部复赛、学校决赛等三个阶段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比赛。
二、申报参赛教师条件及学院名额分配
1.通过岗位培训合格的在岗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注重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职业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两年内未受过各种行政处分并无任何形式的教学事故;
3.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含36周岁);
4.参赛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3。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向学校推荐参赛教师。2013年学院已提前开展的相关竞赛其结果可直接向学校推荐。
三、比赛主要内容和程序
1.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以课堂教学为主,参赛教师自己挑选所承担课程的一个单元内容进行示教,示教时间为20分钟;
2.参赛教师必须提供书面教案(一式11份),并在比赛前交评委专家审阅。参赛教师在规范书写板书的同时,要恰当、合理地使用多媒体课件,但不能完全替代板书或将讲稿全部移植到课件上;
3.由学校组织专家和员工按照教师教学竞赛指标体系进行现场评分。专家评分占70%,员工评分占20%,教案占10%;
4.学院的初赛参照学校的竞赛形式和内容自行确定。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应全部参加学院初赛。通过全员参与,将竞赛作为普遍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提高活动,全面展现青年教师的教学风采。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