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根据《公司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的有关精神和《关于2021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证本次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年度《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予以公示,2021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工作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进行。